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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污染对人类生活环境的影响,并以本地区多年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产业和能源结构特点、人口分布情况、地形和气象条件等因素为依据,充分考虑监测数据的代表性,按照监测目的确定监测网的布点。
网格化监测点的设计,首先应考虑所设监测点位的代表性。应尽量全面、客观、真实反映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空气质量。
监测布点要求
设置依据:根据①项目的规模和性质;②地形复杂性;③污染源及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布局。综合考虑监测点设置数量。网格化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方法:.同心圆布点法.扇形布点法.极坐标布点法.梅花形布点。
环境空气质量城市监测点
以监测城市建成区域的空气质量整体状况和变化趋势为目的而设置的监测点,参与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其设置的最少数量根据本标准由城市建成区面积和人口数量确定。每个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城市点代表范围一般为半径 500米至4千米,有时也可扩大到半径4千米至几十千米(如对于空气污染物浓度较低,其空间变化较小的地区)的范围。以监测期间所处季节的主导风向为轴向,取上风向为0;,至少在约0、45、90、135、180;、225、270、315方向上各设置1个监测点,在主导风向下风向距离中心点(或主要排放源)不同距离,加密布设1~3个监测点。各百分位数的相对误差在15%以内;
具体监测点位可根据局地地形条件、风频分布特征以及环境功能区、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所在方位做适当调整。各个监测点要有代表性,环境监测值应能反映各环境空气敏感区、各环境功能区的环境质量,以及预计受项目影响的高浓度区的环境质量。
各监测期环境空气敏感区的监测点位置应重合。预计受项目影响的高浓度区的监测点位,应根据各监测期所处季节主导风向进行调整。
污染监控点
为监测本地区主要固定污染源及工业园区等污染源聚集区对当地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而设置的监测点,代表范围一般为半径 100~500米,也可扩大到半径500米~4千米(如考虑较高的点源对地面浓度的影响时)。以监测期间所处季节的主导风向为轴向,取上风向为0,至少在约0、90、180、270方向上各设置1个监测点,主导风向下风向应加密布点。具体监测点位根据局地地形条件、风频分布特征以及环境功能区、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所在方位做适当调整。各个监测点要有代表性,环境监测值应能反映各环境空气敏感区、各环境功能区的环境质量,以及预计受项目影响的高浓度区的环境质量。
路边交通点
为监测道路交通污染源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而设置的监测点,代表范围为人们日常生活
和活动场所中受道路交通污染源排放影响的道路两旁及其附近区域。
对于路边交通点,一般应在行车道的下风侧,根据车流量的大小、车道两侧的地形、建筑物的分布情况等确定路边交通点的位置,采样口距道路边缘距离不得超过 20米。
公路、铁路等项目
应分别在各主要集中式排放源(如服务区、车站等大气污染源)评价范围内,选择有代表性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设置监测2-4点位。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的设置
(一)具有较好的代表性,能客观反映一定空间范围内的环境空气污染水平和变化规律;
(二)各监测点之间设置条件尽可能一致,使各个监测点获取的数据具有可比性;
(三)监测点应尽可能均匀分布,同时在布局上应反映城市主要功能区和主要大气污染源的污染现状及变化趋势;
(四)应结合城市规划考虑监测点的布设,使确定的监测点能兼顾未来城市发展的需要;
监测点位置的周边环境条件
(一)监测点周围空间应开阔,采样口水平线与周围建筑物高度夹角小于30;
(二)监测点周围应有270采样捕集空间,空气流动不受任何影响;
(三)避开局地污染源的影响,原则上20米范围内应没有局地排放源;
(四)避开树木和吸附力较强的建筑物,一般在15~20米范围内没有绿色乔木、灌木等。
最后还应注意监测点的可到达性和电力。
其监测目的为:
(一)确定监测网覆盖区域内空气污染物可能出现的高浓度值;
(二)确定监测网覆盖区域内各环境质量功能区空气污染物的代表浓度,判定其环境空气质量是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
(三)确定监测网覆盖区域内重要污染源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四)确定监测网覆盖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的背景水平;
(五)确定监测网覆盖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的变化趋势;
(六)为制定地方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对策提供依据。